由於國內晚婚與遲育,衍生不孕問題,許多不孕夫婦需透過人工生殖技術及他人捐贈精卵才能完成生兒育女的願望。國民健康署表示現行「人工生殖法」規定,男性20歲以上,未滿50歲、女性20歲以上,未滿40歲,經人工生殖機構檢查及評估適合捐贈、或者曾有捐贈但沒有讓受術夫妻活產者,方可捐贈精卵。但由於捐贈精卵的過程中會有風險,國民健康署邱淑媞署長呼籲捐精卵助人前,注意風險,停看聽!。
邱淑媞署長進一步說明,於捐卵過程中,誘導排卵藥物的給予,可能會引發藥物過敏、注射部位血腫、硬塊或感染、乳房脹痛、卵巢扭轉、卵巢過度反應,嚴重「卵巢過度反應」可能的臨床症狀包括腹脹、腹痛或胃痛、噁心、嘔吐等。另外取卵之侵入性手術亦可能有麻醉及手術風險,麻醉之風險包� �低血壓、麻醉劑過敏、代謝性酸中毒、肺炎、換氣不足、支氣管痙攣、心律不整、心臟停止、二氧化碳栓塞、肺水腫;手術之風險包括出血、感染、胃腸道受損、泌尿系統受損...... 原文詳見:捐精卵助人前,注意風險,停看聽!
本文轉載自 KingNet國家網路醫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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