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發展遲緩,是指出生後之嬰幼兒在運動、感覺、認知、心理、語言、情緒及社會適應等有發展障礙,在一定時間內未達正常發展之孩童的90%者稱之。在復健科門診之嬰幼兒,大部分皆因上述之單一發展障礙或遲緩,諸如粗細動作(運動)發展遲緩,或是因為合併多種發展遲緩,諸如運動遲緩,同時亦有語言及認知方面之障礙。
當然在這些患童中,有些只是單純在某一方面發展遲緩,有些則可能因單一發展之遲緩導致多重功能發展之遲緩。例如粗動作發展遲緩之嬰幼兒,可能因在早期無法像正常孩童般探索學習周遭環境,亦無法發展手之細動作及口唇協調動作。因此,早期發現及治療,可減輕發展遲緩的嚴重度,且有助於減少其擴散的相互效應。
正常嬰幼兒在二歲� ��的發展非常迅速,且循一定之順序軌跡逐步而全面地發展。發展遲緩可能導因於胎兒期、生產或產後期中任何急性或慢性、直接或間接的病因在未成熟之神經系統(尤其在腦...... 原文詳見:發展遲緩兒童與早期療育之簡介
本文轉載自 KingNet國家網路醫藥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