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發生多起醫院急診醫療暴力事件,造成醫護人員受傷,衛福部深表不捨與痛心。對於醫院急診暴力事件,部長林奏延表示,對於此事件深感痛心並給予以強力譴責。另,要求醫院若發生暴力事件,警政單位接獲通報後,除應儘速到場處理外,並應將施暴人員以現行犯逮捕,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速審速決,並呼籲立法院支持醫療法修法,將醫院之醫療暴力事件視為公共危險罪,以確保醫護人員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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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醫療法第24條及106條規定,為保障醫事人員執業與病患安全,任何人不得以強暴、脅迫、恐嚇或其他非法之方法,妨礙醫療業務之執行,致生危害醫療安全或其設施,違反上開規定者,衛生局可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警察機關應立即協助排除或制止,並依醫療法106條3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0萬元以下之罰金;如涉及刑事責任...... 原文詳見:急診醫療暴力事件頻傳,醫院加強預防措施
本文轉載自 KingNet國家網路醫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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