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避免黑心食品流竄市面危害國人健康,並加速問題產品的調查及處理過 程,衛福部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 9 條,強制高風險食品業者建立從原料到 成品的流向紀錄資料,並於 103 年 10 月 27 日公告「應建立食品及相關產品追溯 追蹤系統之食品業者」,其中「食用油脂業者」已在 103 年 10 月 31 日開始實施; 而「肉類加工食品業」、「乳品加工食品業」、「水產品食品業」、「餐盒食品業」、「食品添加物業」、「基因改造食品原料輸入業」、「應標示基因改造食品」及「標 示非基因改造食品」等 8 大類業者,則自 104 年 2 月 5 日起,納入食品追溯追蹤 制度管理。
製造或輸入食用油脂、肉類加工食品、乳品加工食品、水產品、食品添加物、 餐盒、基因改造食品原料及應標示基因改造或非基 因改造之食品業者,應依衛福 部 102 年 11 月 19 日發布之「食品及其相關產品追溯追蹤系統管...... 原文詳見:掌控高風險食品流向 追溯管理機制上路
本文轉載自 KingNet國家網路醫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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